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1-01-06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天全县佳居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法院 天全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驳回原告天全县佳居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25元,由原告天全县佳居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裁判日期 2020-12-17
发布日期 2021-0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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