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金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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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定金合同纠纷 |
法院 |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撤销呼和浩特市回民区人民法院(2020)内0103民初1290号民事判决; 二、***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双倍返还***定金100000元。 如果未按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一审案件受理费1150元(已由***预交),由***负担;二审案件受理费2300元(已由***预交),由***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裁判日期 | 2020-12-22 |
发布日期 | 2021-01-0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