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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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租赁合同纠纷 |
法院 | 成都市成华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驳回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813元、公告费300元,由原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于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 审 判 长 彭有志 人民陪审员 王恒召 人民陪审员 余 彬 二〇一九年十一月五日 书 记 员 杜京城 |
裁判日期 | |
发布日期 | 2020-02-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