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当得利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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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不当得利纠纷 |
法院 | 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返还原告***人民币85000元。 二、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3590元(已减半收取),由原告***负担2812元,被告***负担778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0-07-06 |
发布日期 | 2021-01-0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