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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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执行案件结案通知书 |
案号 | - |
案由 |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法院 | 东港市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东港市人民法院 执行案件结案通知书 (2020)辽0681执2504号 李双、李明华、李树有、李明文、李明惠、李铭艳、李明武: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李双与被执行人李明华、李树有、李明文、李明惠、李铭艳、李明武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已将被执行人李树有所有的位于东港市长安镇杨家村太平岭组三间砖瓦房(村房字第**)的所有权登记至申请执行人李双名下,申请执行人李双缴纳执行费500元。至此,申请执行人李双申请执行的(2020)辽0681民初5205号民事判决书所确定的权利义务已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一年一月六日 |
裁判日期 | |
发布日期 | 2021-01-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