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类型纠纷行政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
相关企业 |
兰州润星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张掖市润星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类型 | 甘肃省嘉峪关市中级人民法院 |
案号 | - |
案由 | 其它类型纠纷 |
法院 | 嘉峪关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确认被告甘州区人民政府作出的甘区政发﹝2018﹞XXX号《关于撤销张掖市润星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林权证的批复》违法。 案件受理费50元,由被告甘州区人民政府承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 审 判 长 步全梅 人民陪审员 张长青 人民陪审员 谢艳峰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二日 书 记 员 陈钰婷 |
裁判日期 | |
发布日期 | 2020-02-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