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类型纠纷行政判决书

发布于:2020-02-13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兰州润星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张掖市润星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类型 甘肃省嘉峪关市中级人民法院
案号 -
案由 其它类型纠纷
法院 嘉峪关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确认被告甘州区人民政府作出的甘区政发﹝2018﹞XXX号《关于撤销张掖市润星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林权证的批复》违法。

案件受理费50元,由被告甘州区人民政府承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

审 判 长  步全梅

人民陪审员  张长青

人民陪审员  谢艳峰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二日

书 记 员  陈钰婷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2020-0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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