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1-01-06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法院 湖南省怀化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撤销湖南省怀化市鹤城区人民法院(2020)湘1202民初3465号民事判决;

二、由向进在本判决生效后10日内支付乐志文房屋租金欠款14000元;

三、驳回乐志文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未按本判决指定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一审案件受理费306元,依法减半收取153元,由向进负担100元,乐志文负担53元。二审案件受理费306元,由向进负担206元,乐志文负担100元。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裁判日期 2020-12-08
发布日期 2021-0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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