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 |
法院 | 湖南省湘潭市岳塘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解除冻结***银行存款17万元或查封、冻结其同等价值财产的保全措施; 二、解除对***名下位于岳塘区板塘街道农联村双马五号路12号板塘安置区8栋1单元0601002号房屋的查封。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裁判日期 | 2020-08-28 |
发布日期 | 2021-01-0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