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游尾会(北京)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委托合同纠纷 |
| 法院 | 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撤销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2018)京0105民初88408号民事判决; 二、驳回游尾会(北京)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 三、驳回北京十一度传媒科技有限公司的全部反诉请求。 一审案件受理费9478元,由游尾会(北京)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负担6677元(已交纳),由北京十一度传媒科技有限公司负担2801元(已交纳)。 二审案件受理费11053元,由游尾会(北京)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负担8477元(已交纳6677元,剩余1800元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直接给付北京十一度传媒科技有限公司);由北京十一度传媒科技有限公司负担2576元(已交纳)。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 裁判日期 | 2020-12-30 |
| 发布日期 | 2021-01-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