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云南汉庄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劳务合同纠纷 |
| 法院 | 云南省弥渡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由被告云南汉庄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支付给原告***人工费、安装费等共计39000元(限期判决生效之日起15日内付清)。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776元,减半收取388元,由被告云南汉庄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承担(限期同上)。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大理白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
| 发布日期 | 2020-02-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