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偿权纠纷再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1-01-06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重庆华博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重庆进出口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重庆名润置业有限公司
重庆松芝置业有限公司
重庆鸿宸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重庆润一江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重庆金冠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重庆金冠置尚科技有限公司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九龙坡支行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追偿权纠纷
法院 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维持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2016)渝0112民初15970号民事判决书第一、二、四、五项;

二、撤销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2016)渝0112民初15970号民事判决书第三、六项;

三、原审被告重庆润一江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重庆鸿宸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重庆松芝置业有限公司、重庆名润置业有限公司、***、***、***对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2016)渝0112民初15970号民事判决书第一、第二项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四、驳回原审原告重庆进出口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原审案件受理费113570元,保全费5000元,共计118570元,由被告重庆金冠置尚科技有限公司、重庆润一江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重庆鸿宸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重庆松芝置业有限公司、重庆名润置业有限公司、***、***共同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20-10-19
发布日期 2021-01-06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