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偿权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天津南辰钢铁有限公司 |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追偿权纠纷案件执行 |
| 法院 | 天津市北辰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轮候查封被执行人天津南辰钢铁有限公司名下所有的1#2#两条镀锌设备生产线(详见天津南辰钢铁有限公司1#2#设备生产线台账); 二、查封期限为两年,自2020年11月13日至2022年11月12日。 需要续行查封财产的,应当在查封期限届满前七日前向人民法院提出;逾期申请或者不申请的,自行承担不能续行查封财产的法律后果。 本裁定立即执行。 |
| 裁判日期 | 2020-11-13 |
| 发布日期 | 2021-01-0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