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人撤销权纠纷再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0-02-13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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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债权人撤销权纠纷
法院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撤销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2016)鲁民终1827号民事判决;

二、维持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2015)东商初字第128号民事判决。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金钱给付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二审案件受理费46800元,由***、***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2020-0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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