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镇江亚东天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镇江文化广电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
| 类型 | 镇江市润州区人民法院 |
| 案号 | - |
| 案由 | 广告合同纠纷 |
| 法院 | 镇江市润州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驳回原告镇江文化广电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的起诉。 如不服本裁定,可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附上诉须知) (此页正文) 审 判 长 赵 江 人民陪审员 沈永平 人民陪审员 姚向群 二〇一八年六月十三日 书 记 员 彭 璇 |
| 裁判日期 | |
| 发布日期 | 2020-02-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