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江润州支行 镇江恒利达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 法院 | 镇江市润州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申请执行人享有要求被执行人继续履行债务,发现被执行人有财产可供执行时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的权利,被执行人负有继续向申请执行人履行债务的义务。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
| 裁判日期 | |
| 发布日期 | 2020-02-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