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执行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绥德县东街支行 财付通支付科技有限公司 |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 法院 | 陕西省米脂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划拨被执行人***在光大银行西安南关正街支行开户的账号为786901660********内的1056元、在交通银行北京亚北支行开户的账号为62226209100********内的532元、在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绥德县东街支行开户的账号为610500********内的1247元、在浦发银行西安长乐路支行开户的账号为7202000********内的115元、在财付通支付科技有限公司的账号为085e9858e608a03d0f839f8ab@wx.tenpay.com内的1100元米脂县人民法院执行工作局,账号为2800080000003000005626内,开户银行:米脂农村商业银行营业部。 本裁定立即执行。 |
| 裁判日期 | 2020-10-16 |
| 发布日期 | 2021-01-0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