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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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塘厦支行 |
类型 | 结案通知书 |
案号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法院 | 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广东省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0)粤1973执3264号 林宁任、叶带群、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塘厦支行: 关于本院受理的申请执行人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塘厦支行与被执行人林宁任、叶带群合同纠纷执行一案,在执行过程中,因被执行人在期限内未履行付款义务,本院依法拍卖被执行人林宁任名下位于东莞市塘厦镇清塘街13号的房产和土地,经分配本案足额受偿,本案已强制执行完毕。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本案按执行完毕方式结案。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三十日 |
裁判日期 | |
发布日期 | 2021-01-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