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1-01-06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保定建业集团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劳务合同纠纷
法院 泸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被告***、被告***欠原告***劳务报酬3,966元及资金占用费(资金占用费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从2018年2月1日起计付至付清款之日止),限期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3日内付清;

二、被告保定建业集团有限公司对被告***、被告***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的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25元、财产保全费65元,共计90元,由被告***、***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裁判日期 2019-12-06
发布日期 2021-0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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