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结案通知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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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企业 |
江门市纳美五金实业有限公司 广东同方科技园有限公司 |
| 类型 | 结案通知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租赁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 法院 | 鹤山市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广东省鹤山市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0)粤0784执2746号 江门市纳美五金实业有限公司、广东同方科技园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执行人江门市纳美五金实业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广东同方科技园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提出与(2019)粤0784执1861号执行案标的额相抵消申请,经双方协商一致,债务相抵后广东同方科技园有限公司仍需向江门市纳美五金实业有限公司支付862669.1元,现被执行人已履行完毕相关义务,申请执行人提出结案申请,故(2020)粤0784执2746号执行案全部执行完毕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
| 裁判日期 | |
| 发布日期 | 2021-01-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