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结案通知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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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广东始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类型 | 结案通知书 |
案号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法院 | 始兴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广东省始兴县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0)粤0222执483号 广东始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谢文周、张福姬、谢文珍、吴仲铭: 申请执行人广东始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谢文周、张福姬、谢文珍、吴仲铭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被执行人谢文周、张福姬、谢文珍、吴仲铭未履行生效的(2018)粤0222民初1193号,本院依法立案执行。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谢文周、张福姬、谢文珍、吴仲铭已履行完给付义务。至此,本案已执行完毕。 (2020)粤0222执483号作结案处理。 特此通知 二〇二〇年九月三十日 |
裁判日期 | |
发布日期 | 2021-01-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