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债权确认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1-01-08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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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破产债权确认纠纷
法院 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撤销江苏省南京市栖霞区人民法院(2017)苏0113民初3967号民事判决;

二、确认江苏华汇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对无锡汇鑫置业有限公司享有30075809.27元债权。

一审案件受理费192179元,由无锡汇鑫置业有限公司负担;二审案件受理费192179元,亦由无锡汇鑫置业有限公司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裁判日期 2020-12-31
发布日期 2021-0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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