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债权确认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中国金谷国际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无锡市汇丰房产开发有限公司 上海高远置业(集团)有限公司 新华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华汇置业(南京)有限公司 无锡东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无锡汇鑫置业有限公司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 江苏华汇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宜兴市晟博建材门窗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破产债权确认纠纷 |
| 法院 | 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撤销江苏省南京市栖霞区人民法院(2017)苏0113民初3967号民事判决; 二、确认江苏华汇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对无锡汇鑫置业有限公司享有30075809.27元债权。 一审案件受理费192179元,由无锡汇鑫置业有限公司负担;二审案件受理费192179元,亦由无锡汇鑫置业有限公司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 裁判日期 | 2020-12-31 |
| 发布日期 | 2021-01-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