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0-02-14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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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法院 山东省齐河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驳回原告***的起诉。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计9191元,全额退还给原告***。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日,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并按照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2020-0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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