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1-01-08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贵州分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其他民事
法院 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查封、扣押、冻结被申请人***、***、***名下共计价值人民币300000元的财产。

冻结银行存款及其他资金的期限为一年;查封、扣押动产(车辆)的期限为二年;查封不动产(房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为三年。当事人若要续封,应于查封、冻结、扣押期限届满三十日前向本院提出书面续封申请,否则,原查封、冻结、扣押措施将自动解除。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裁判日期 2020-12-21
发布日期 2021-0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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