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1-01-08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珠海哈特科技有限公司
内蒙古能建物产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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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
法院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驳回原告内蒙古能建物产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32,914元(原告已预交),由原告内蒙古能建物产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9-12-31
发布日期 2021-0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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