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珠海哈特科技有限公司 内蒙古能建物产有限公司 包头华通物流(集团)有限公司 中铁一运煤炭有限公司 秦皇岛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港务分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 法院 |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驳回原告内蒙古能建物产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32,914元(原告已预交),由原告内蒙古能建物产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19-12-31 |
| 发布日期 | 2021-01-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