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重庆川仪分析仪器有限公司 |
| 类型 | 结案通知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 法院 | 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0)鲁05执648号 申请执行人:重庆川仪分析仪器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李环,总经理。 被执行人:山东科瑞石油天然气工程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杨子正,总经理。 重庆川仪分析仪器有限公司与山东科瑞石油天然气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标的额为90159.70元,执行费1252.00元,共计91411.7元,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山东科瑞石油天然气工程有限公司将91411.7元全部自动履行完毕,故本案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七日 |
| 裁判日期 | |
| 发布日期 | 2021-01-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