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务帮工人受害责任纠纷一案的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1-01-08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南京视航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南京千万间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青岛有住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义务帮工人受害责任纠纷
法院 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撤销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2019)苏0114民初1013号民事判决;

二、南京千万间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各项损失133645.64元,***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三、驳回***对青岛有住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

四、驳回***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一审案件受理费1110元,鉴定费8100元,合计9210元,由***负担333元,由南京千万间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负担8877元;二审案件受理费1263元,由***负担286元,由南京千万间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负担977元。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裁判日期 2020-12-30
发布日期 2021-0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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