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山东荣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埠柳支行 |
| 类型 | 山东省荣成市人民法院 |
| 案号 | - |
| 案由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 法院 | 山东省荣成市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终结荣成市人民法院作出的(2012)荣商初字第149号民事判决书的本次执行程序。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本院将定期督促被执行人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我院也会继续查控被执行人的财产信息,如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申请人可再次申请执行。再次申请执行不受执行时效时间的限制。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
| 裁判日期 | |
| 发布日期 | 2020-02-1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