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保全执行裁定书

发布于:2021-01-08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江苏风信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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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民联轴承制造有限公司
类型 执行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财产保全
法院 江苏省无锡市梁溪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解除对***中国XXX支行11XXXX61账户、中国XXX支行02×××87账户、中国XXX营业室11XXXX91账户、中国XXX银行62×××87信用卡账户、中国XXX银行45×××89信用卡账户、支付宝(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20XXX07账户的冻结。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提交申请复议书正本及副本二份,向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裁判日期 2020-08-24
发布日期 2021-0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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