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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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南分公司 湖南六建装饰设计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法院 | 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限被告湖南六建装饰设计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共同向原告***偿还借款本金868000元及利息310491元(后续利息以868000元为基数,按月利率2%标准,自2019年12月7日起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 二、驳回原告***的其它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受理费15406元,因适用简易程序减半收取7703元,诉前保全申请费5000元,合计12703元,由被告湖南六建装饰设计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0-06-30 |
发布日期 | 2021-01-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