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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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市分行 |
类型 | 结案通知书 |
案号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法院 | 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16)浙0302执7418号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市分行、叶宣锋、方晓红: 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2015)温鹿商初字第04787号判决书,于2016年08月08日立案执行(2016)浙0302执7418号申请执行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市分行与被执行人叶宣锋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经被执行人自动履行,现本案已全部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〇一九年十月二十一日 |
裁判日期 | |
发布日期 | 2021-01-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