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损害责任纠纷一案民事一审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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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医疗损害责任纠纷 |
法院 | 遂溪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驳回原告***的起诉。 案件受理费2353.24元,依法不予收取。原告***已向本院预交受理费2353.24元,待本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退回给原告。 如不服本裁定,可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东省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0-07-06 |
发布日期 | 2021-01-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