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损害责任纠纷一案民事一审裁定书

发布于:2021-01-08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医疗损害责任纠纷
法院 遂溪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驳回原告***的起诉。

案件受理费2353.24元,依法不予收取。原告***已向本院预交受理费2353.24元,待本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退回给原告。

如不服本裁定,可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东省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20-07-06
发布日期 2021-0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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