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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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合同纠纷 |
法院 | 河南省柘城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退还原告***购地款100000元; 二、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3125元(已减半收取),由原告***负担1500元,被告***、***负担1625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八份,并不迟于上诉期满之日起七日内,向本院足额直接交纳上诉费6250元(或向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交纳,户名;商丘市财政局,开户行:中原银行商丘归德支行,账号80×××11),上诉于河南省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按撤回上诉处理。 |
裁判日期 | 2020-10-16 |
发布日期 | 2021-01-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