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债权文书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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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公证债权文书 |
| 法院 | 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终结成都市蜀都公证处(2019)川成蜀证执字第679号公证文书的本次执行程序。 在此期间申请执行人享有要求被执行人继续履行债务及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的权利,被执行人负有继续向申请执行人履行债务的义务。本次程序终结后本院将依法定期对被执行人财产进行网络查控,发现可处置的财产时将恢复执行。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且适宜处置的,可随时向本院申请恢复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
| 裁判日期 | 2020-12-16 |
| 发布日期 | 2021-01-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