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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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类型 | 安徽省太湖县人民法院 |
| 案号 | - |
| 案由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 法院 | 安徽省太湖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准许原告***撤回对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宜春市中心支公司起诉。 审 判 长 章英特 审 判 员 杨远贵 人民陪审员 徐爱民 二〇一九年十一月二十日 书 记 员 张 瑜 附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四十五条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 |
| 裁判日期 | |
| 发布日期 | 2020-02-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