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类型纠纷和亮通知书

发布于:2020-02-13 裁判文书 宏联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与平阴县百货大楼有限公司文笔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济南市平阴县金鼎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
类型 结案通知书
案号 -
案由 其它类型纠纷
法院 山东省平阴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山东省平阴县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0)鲁0124执恢12号

本院立案执行的关于济南市平阴县金鼎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鼎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申请执行唐营、殷和亮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平阴县人民法院作出的(2015)平民初字第576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因被执行人未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人向平阴县人民法院申请执行,执行案号(2020)鲁0124执恢12号。平阴县人民法院立案执行后,至2020年1月13日止,平阴县人民法院作出的(2015)平民初字第576号民事判决书本次恢复执行的6600元执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通知如下:

平阴县人民法院作出的(2015)平民初字第576号民事判决书本次恢复执行的6600元执行完毕。

平阴县人民法院()

二〇二〇年一月十三日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2020-02-13 裁判文书 宏联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与平阴县百货大楼有限公司文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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