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案件执行执行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安徽国元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恒泰艾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中关村永丰产业基地发展有限公司 |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民事案件执行 |
| 法院 |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解除对恒泰艾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名下北京市海淀区丰秀中路3号院3号楼-1至5层101房产的抵押和查封。 二、北京市海淀区丰秀中路3号院3号楼-1至5层101房产归北京中关村永丰产业基地发展有限公司(社会统一信用代码:×××)所有。该房产所有权自本裁定书送达北京中关村永丰产业基地发展有限公司(社会统一信用代码:×××)时起转移。 三、北京中关村永丰产业基地发展有限公司(社会统一信用代码:×××)可持本裁定书到财产管理机构办理房屋过户登记手续。 本裁定书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
| 裁判日期 | 2020-12-30 |
| 发布日期 | 2021-01-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