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上海昊喆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 法院 | 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冻结被申请人***、上海昊喆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银行存款38,984,833元或查封、扣押其等值财产; 二、查封担保物上海市宝山区陈太路699弄五区244号房产(产权人:***)。 案件申请费5,000元,由申请人***预缴。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 裁判日期 | 2020-10-26 |
| 发布日期 | 2021-01-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