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权属纠纷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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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企业 |
华润江中制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天津瑞佳讯贸易有限公司 北京京东叁佰陆拾度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江西江中食疗科技有限公司 上海越哲食品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商标权属纠纷 |
| 法院 |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驳回上海越哲食品有限公司对本案管辖权提出的异议。 案件受理费70元,由被告上海越哲食品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二份),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北京知识产权法院。 审 判 长 黄秋平 二O一九年七月二十六日 书 记 员 高 天 |
| 裁判日期 | |
| 发布日期 | 2020-02-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