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预售纠纷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0-02-16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日照信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日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港支行
日照佳信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商品房预售纠纷
法院 山东省日照市东港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原告日照信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被告***于2010年12月4日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解除。

案件受理费100元,由原告日照信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日照市中级人民法院。

审 判 长  厉翠菊

人民陪审员  张 瑜

人民陪审员  李业成

二〇一九年二月二十二日

书 记 员  袁安娜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2020-0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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