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案件执行执行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神州通达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山西聚延星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 山西杰仕达伟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混凝土搅拌站 |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 法院 | 太原市晋源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冻结、划拨被执行人山西杰仕达伟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混凝土搅拌站、***、***、***、***在银行、信用社及其它金融机构的存款人民币467757元,并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二、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山西杰仕达伟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混凝土搅拌站、***、***、***、***在有关单位的相关合法收入。 三、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山西杰仕达伟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混凝土搅拌站、***、***、***、***的相应等值财产。 四、本案执行费6917元由被执行人山西杰仕达伟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混凝土搅拌站、***、***、***、***承担。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 
| 裁判日期 | 2020-11-10 | 
| 发布日期 | 2021-01-12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