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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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四川嘉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类型 | 结案通知书 |
案号 | - |
案由 |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法院 | 西充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西充县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0)川1325执1840号 张福忠、四川嘉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申请执行人张福忠与被执行人四川嘉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一案,根据生效的西充县人民法院(2020)川1325民初2930民事调解书,被执行人应当于2020年12月10日前协助申请执行人办理位于四川省西充县××路××段××幢××单元××楼××号房屋的不动产权证书。因被执行人未按照生效调解书的内容履行协助义务,申请执行人遂申请强制执行。执行过程中,本院已作出协助执行通知书向西充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发放,西充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已受理。案件已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
裁判日期 | |
发布日期 | 2021-01-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