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1-01-12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四川创想博世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四川瑞升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四川正良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法院 犍为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解除原告***、***、***、***、***、***、***、***、***、***、***、***与被告四川正良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于2016年8月12日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和2017年3月31日签订的《罗城镇棚户区“***等十二户旧房改造”建筑工程全包干施工合同》。

案件受理费35,550元(***、***、***、***、***、***、***、***、***、***、***、***已预缴),由被告四川正良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四川省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20-12-31
发布日期 2021-0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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