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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汨罗市格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武宁县格林置业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法院 | 江西省武宁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汨罗市格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对本院(2018)赣0423民初357号民事调解书中***应偿还原告***的借款507000元承担共同还款责任; 二、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8914元,减半收取4457元,由原告***承担39元,由被告汨罗市格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承担4418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西省九江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0-07-16 |
发布日期 | 2021-01-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