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行政管理(工商)行政判决书

发布于:2021-01-12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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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行政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工商行政管理(工商)
法院 南宁铁路运输中级法院
裁判结果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人民币50元,由上诉人亚厦公司负担(已缴纳)。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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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日期 2020-09-21
发布日期 2021-0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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