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 |
法院 | 白沙黎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二十日内向原告***支付52310元。 二、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406.95元,减半收取计703.48元,由原告***负担142.43元,被告***负担561.05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海南省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0-03-31 |
发布日期 | 2021-01-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