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南京伊科诺美建筑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上海威盟斯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 法院 | 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驳回上海威盟斯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对本案管辖权提出的异议。 案件受理费80元,由被告上海威盟斯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负担,于本裁定生效后十日内向本院交纳。 如不服本裁定,可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
| 发布日期 | 2020-02-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