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发布于:2021-01-12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江苏仪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仪征鑫盛安检工程有限公司
类型 结案通知书
案号 -
案由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法院 江苏省仪征市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江苏省仪征市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0)苏1081执1011号

江苏仪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吉如胜、从卫红、吉万民、陈广实、马恒玉、陈军、仪征鑫盛安检工程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7月8日立案执行,申请执行标的302971.00元。在执行过程中,经法院强制执行,已全部执行到位。故江苏仪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执行(2020)苏1081民初2507号民事判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2021-0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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