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支付令督促民事通知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肃宁县农村信用联社股份有限公司河北信用社 |
| 类型 | 不予受理支付令申请通知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申请支付令 |
| 法院 | 肃宁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河北省肃宁县人民法院 不予受理支付令申请通知书 (2020)冀0926民督39号 肃宁县农村信用联社股份有限公司河北信用社: 你方请求本院向肃宁县农村信用联社股份有限公司河北信用社发出支付令的申请书,本院于2020年12月29日收到。经审查认为,你方的申请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四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二十九条规定的条件,本院决定不予受理。 特此通知。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三十日 |
| 裁判日期 | |
| 发布日期 | 2021-01-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