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害商标权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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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侵害商标权纠纷 |
| 法院 | 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维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2019)湘01知民初308号民事判决第一项、第三项; 二、撤销中华人民共和国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2019)湘01知民初308号民事判决第二项; 三、驳回保罗弗兰克实业有限责任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一审案件受理费人民币1050元,按一审判决负担;二审案件受理费人民币50元,由保罗弗兰克实业有限责任公司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 裁判日期 | 2020-09-10 |
| 发布日期 | 2021-01-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