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因管理纠纷执行裁定书

发布于:2020-02-14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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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执行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无因管理纠纷
法院 海东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裁定终结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18年7月13日作出的(2017)青民初37号民事判决书的本次执行程序。

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再次申请执行不受申请执行时效的限制。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裁判日期 2019-12-10
发布日期 2020-0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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