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因管理纠纷执行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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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无因管理纠纷 |
法院 | 海东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裁定终结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18年7月13日作出的(2017)青民初37号民事判决书的本次执行程序。 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再次申请执行不受申请执行时效的限制。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
裁判日期 | 2019-12-10 |
发布日期 | 2020-02-14 |